2024年05月20日星期一
动态播报
公交纵火频发当反思干预机制
2016年01月07日 14:10:00 来源:东方网 访问:

5日上午,银川301路公交车失火,17人死亡32人受伤,宁夏公安厅指挥部发出协查通报。嫌疑人马永平,身份证号为640105198203011950,有重大作案嫌疑。其名下有3辆车:宁AKN035、宁E32909、宁AJB016。警方正在查缉。


又是一起公交车纵火惨案。目前已造成17人死亡、32人受伤,令人痛心扼腕。记得在杭州、厦门、贵阳等城市接连发生公交车纵火案后,有的地方在公交车上安装了“逃生神器”,公安部要求各地给公交车配备安全员。问题是,残酷的现实表明,一旦有人在公交车上纵火,再有效的逃生方式,再得力的救援,也难以避免人员伤亡的悲剧发生;特别是,这些被动的防范措施,未能遏制纵火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。

从各地公交纵火案中可以看出,纵火者报复社会,均源于生活和心理压力,当这种压力已不堪重负,又得不到外力来帮助其化解时,便会采取滥杀无辜等极端方式去自我减压和发泄。换言之,纵火者报复社会,源于社会干预制度缺位。然而,报复社会,这种独特的社会现象之所以会出现,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。在社会转型时期,不法侵害和不公平的因素增多,而整个社会无论是来自政府的制度建设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和公共救济,还是来自民间组织的各种服务都是不健全、不完备的,甚至很多根本就没有建立起来。

一些社会个体,尤其是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中的弱势群体,很难找到某种适合自己解决问题的渠道,不伤害自己,或者伤害他人,可能其一辈子都不会获得一个平等对话的机会,这是我们制度上的缺憾。而另一种情况也同样需要引起重视,那就是现代生活的陌生感和孤独感,很多报复社会的人,可能很清楚自己的问题别人根本无法帮助解决,但他们仅仅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机会,寻找一个可以认真听他们讲话的对象,这种人其实需要的是来自民间组织的心理干预,而我们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渠道其实非常有限。可见,公交车纵火案频发,当反思干预机制。如果不能完善我们的社会制度和各种公共服务体系,不能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,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合理,即使通过法律严惩,遏制了公交纵火之类报复社会的恶行,但却难以终结一些逃避现实者选择轻生的绝望。毕竟,艰难的生活和不公平感,会激发出人们无限的绝望和冲动,这会让我们的管理者防不胜防。因此,创新社会管理,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,平时不仅要“栽花”,而且要“防刺”,即便是拔不掉一些人身上的“刺”,也要给其必要的阳光和雨露,使其成为“带剌的玫瑰”,在“百花园”中共享和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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