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16年,福建省将建设充电站102—103座,分散式充电桩1—1.3万个。福州、厦门出租车充换电网络将初步建成。
据了解,对与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漳州四个重点发展设区市,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充电基础设施空间布局:设区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∶7,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.9公里。设区市城市核心区以外的城市建成区、各县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∶12,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。其他区域考虑在交通主干道上建设区县间交通衔接的充电基础设施。
相关链接


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0460号